关键词:
招教考试
2016年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建昌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对建昌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乡村小学)150个教师空缺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乡村小学教师130名,乡村小学音乐教师6名,乡村小学体育教师10名,乡村小学美术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户籍及年龄要求
建昌县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教师的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须本人亲自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招聘岗位。有变化的学科岗位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携带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的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
报名咨询电话:0429-7993059。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建昌县教育局、监察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初审合格者报交材料及《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包括小学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和语文、数学(语文、数学一张卷,科目知识点为小学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满分一共100分);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小学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笔试结果划定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按成绩由高到低划定低合格分数线。低合格分数线均由市人社局划定。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加权。
报考乡村小学教师(不含音体美教师)的考生只有笔试,以两科成绩的平均分为后成绩,根据笔试结果划定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人选,如进入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该岗位录取人数,也不再降低分数,以实有人数为准。如果招聘岗位录取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成绩并列的考生,先参考语文数学成绩,如再并列,再参考教育心理学成绩,依据成绩的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有面试和笔试,按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加权比例为5:5(笔试成绩两科的平均分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
(五)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审查合格考生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面试分数: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科目为专业基本功能力测试(音乐教师:弹琴、唱歌;体育教师:体育基本功;美术教师:绘画)。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进入体检者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试用手续和工资关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综合评价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具备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后两年内须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考试。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如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7710133。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录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事宜解释权: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79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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