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和迎接2017年四川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image.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image.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
招聘名额80名。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及名额等信息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1月5日(不含当日)至1998年11月5日(含当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在校或工作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image.zypta.gov.cn)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5日8:00至2016年11月9日8:00。照片初审时间:2016年11月5日8:00至2016年11月10日8:0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5日8:00至2016年11月10日8:00。
3.报名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报考(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近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报名,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三个环节。资格初审时,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资格审查。
(3)缴纳笔试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费50元/科(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8:00至2016年12月3日9:30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人员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下述材料提交至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4号楼3楼311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且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网络打印的《报名表》、加分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及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合同)、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网络打印的《报名表》、加分申请审批表(附件3)、《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笔试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紧缺岗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入场。
5.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中旬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考生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3.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报名表》(详见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学科但教师资格证上未注明学科的,以申办教师资格证时申报的学科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2017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盖鲜章)。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音、体、美教师含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生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报考者报考的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如再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供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待同岗位其他人员选择完后的当日,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档案审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其中,为及时解决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督导评估教师配备问题,非2017年应届生(不含音、体、美学科)须在2017年4月前到用人单位报到,2017年应届生须在2017年9月前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3年以上方可调动,凡违约者按《聘用合同》处理。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全程由区监察局实行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若报名考试有弄虚作假或造谣中伤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资阳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在报名参考、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打印多份《准考证》,以防丢失。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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