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为更好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全县师资力量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人,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
1.初中教师13人
第一中学附属学校:语文2人,化学1人,物理1人,历史1人,政治1人。
乡镇初中:英语2人,音乐4人,体育1人。
2.小学教师13人
乡镇小学:英语2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5人。
(二)待遇
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为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4.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6.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集贤县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9月29日起在集贤微言、集贤政府网、集贤县教育信息网、集贤县电视台连续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同时招聘方案在集贤政府网,集贤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2.报名地点:集贤县教育局。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根据招聘条件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费用、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证明(三支一扶证书或特岗证书)。
4.加分政策: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3]42号)要求,结合教育岗位的特殊情况,给予“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及“特岗教师”人员进行政策性加分。
其中:报考乡镇学校在笔试成绩中加15分;报考县直学校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2)被聘教师如果不是由用人单位辞退或政策性原因离职的,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以上才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6.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300元,技能考试费用200元,试讲费用200元,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9日。地点:集贤县教育局。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初中音乐、体育学科为现行大学本科教材;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为现行大学专科教材;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其中:英语为外研社版,历史为岳麓版,语文、物理、化学、政治均为人教版。试卷命题参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形式进行命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语文和英语学科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其他学科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①学历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image.chsi.com.cn/);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报到证。如不能按时提供以上审查材料,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若考生提供材料为虚假材料或与报名条件不符,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然后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除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外其他学科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试两种方式进行,两项各占50分,取两项之和算作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笔试成绩高分者(不包含政策加分)。体检和政审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及政审项目进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教育局按考生成绩高低优先选岗的原则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同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集贤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栾伟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思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光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贾敏志(县编办主任)
韩树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恒志(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等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469-6128625。
集贤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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