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本次招聘共20人。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外高校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区属中小学教师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职位)。报考初中体育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
3、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吉利区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吉利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吉利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吉利区科技园)一楼人社局窗口(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5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报考区属和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2015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同时提供中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⑷从业资质证书(按不同职位要求提供);
⑸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⑹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5、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6、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内容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4、笔试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⑴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吉利区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⑵在吉利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⑶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吉利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5、申请笔试加分应提交以下材料:
⑴《2015年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
⑵“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6);“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申请笔试加分材料须在本人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笔试成绩的计算:
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5%+教育综合知识成绩×85%+加分。
笔试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报考中小学教师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进行微型课试讲: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1:2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按下述方法处理: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进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新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在吉利区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由吉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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